要選擇限定繼承還是拋棄繼承?

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(概括繼承有限責任)陳報遺產清冊的程序均於繼承人知悉可以繼承起3個月內的這段期間,兩者只能擇一辦理,故要把握該段期間來決定選擇何種繼承方式。
若可確定亡者(被繼承人)的債務大於遺產;或是被繼承人留下的財產不多,但需要處理的訴訟程序、股權、租約等法律程序複雜;或是被繼承人生前的金錢往來較為複雜,如有不易查證的地下金融借貸,則建議辦理拋棄繼承,可避免處理遺產而需投入過高的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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