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照顧假1年有幾天?有薪水嗎?

家庭照顧假的天數及給薪規定,勞工與公務人員略有不同:

  • 勞工:勞工家庭照顧假1年以7天為限,並併入事假的天數,因此,家庭照顧假與事假合計1年不能超過14天;因為家庭照顧假薪資規定與事假相同,所以家庭照顧假是沒有薪水的。
  • 公務人員:勞工家庭照顧假1年也是7天為限,同樣併入事假的天數,公務人員1年有7天有給薪事假,因此家庭照顧假與事假合計在7天之內,家庭照顧假是有薪水的。

※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第1項:「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得請家庭照顧假;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,全年以七日為限。」
※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:「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,得請事假,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。事假期間不給工資。」
※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:「因事得請事假,每年准給七日。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得請家庭照顧假,每年准給七日,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。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,應按日扣除俸(薪)給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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