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 category:勞資專欄 / 法律專欄家庭照顧假的證明文件 Tags: 勞動基準法, 勞基法, 家庭照顧假, 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受僱者申請或請求家庭照顧假,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相關的證明文件包括就醫掛號證明、疫苗施打明細(預防接種)、醫療收據、診斷證明、住院給付明細、藥物清單(嚴重疾病)、颱風天停班停課資訊、學校停課訊息(重大事故)等,來佐證有預防接種、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等事由。※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:「受僱者依本法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為申請或請求者,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。」(註:家庭照顧假規定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) Legal Consultation免費法律諮詢 讓本所團隊為您提供最專業、可靠法律諮詢服務 電話諮詢 留言諮詢 LINE 線上諮詢 FB 線上諮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