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計算加班費?

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
一、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,依下列標準加給:
(一)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。
(二)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。
(三)因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,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,延長工作時間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。
二、如果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:
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;
工作超過二小時後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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