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2‰,為一般土地最低稅率10‰的五分之一,相比之下優惠許多,但有些事項需要注意:
- 申請時間:如果是由一般用地變為自用住宅用地,需在9月22日前提出聲請,
- 土地上房屋所有權:土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(父母、子女、岳父母、祖父母)所有。
- 戶籍登記: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(父母、子女、岳父母、祖父母)必須在土地上房屋辦理戶籍登記,且以「一處」為限。
- 僅限一處:土地所有權人本人、其配偶及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限「一處」自用住宅用地。
- 沒有出租或營業:土地上房屋需自住為主,沒有出租及營業使用。
- 面積: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00 平方公尺、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700 平方公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