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、教師喪假有幾天?

公務員與教師的喪假天數相同,分別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6款、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6款,分別有15天、10天、5天的喪假。喪假可以分次申請,但必須在死亡之日起100天內請畢。

  • 父母、配偶死亡:15天
  • 繼父母、配偶之父母、子女死亡:10天
  • 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配偶之祖父母、配偶之繼父母、兄弟姐妹死亡:5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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