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害配偶權基於民法第184條、第195條,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,若他人不法侵害配偶關係且情節重大,可主張非財產上損害賠償,故根據民法第197條,應於知悉外遇起2年內提出,若不知或後來才知道,也需在外遇行為起10年內提出。
侵害配偶權基於民法第184條、第195條,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,若他人不法侵害配偶關係且情節重大,可主張非財產上損害賠償,故根據民法第197條,應於知悉外遇起2年內提出,若不知或後來才知道,也需在外遇行為起10年內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