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 category:民事專欄 / 法律專欄什麼是「支票」? Tags: 支票, 票據票據法第4條規定:「稱支票者,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,委託金融業者於見票時,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。」,收到支票的人(執票人)特定時間內可以拿支票向銀行、信用合作社、農會及漁會等金融機構兌現金錢,就可以避免交易時攜帶大筆現金的麻煩。 Legal Consultation免費法律諮詢 讓本所團隊為您提供最專業、可靠法律諮詢服務 電話諮詢 留言諮詢 LINE 線上諮詢 FB 線上諮詢